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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中央到底有多重视?

时间:2019-04-04 来源: 爱尔眼科

一、都做了什么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扫黑除恶”斗争由此而来……

之后,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对于村霸: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信访局材料上作出重要指示:群众来信反映的“村霸”现象,值得关注,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天下,决不允许“南霸天、北霸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农村稳则天下安,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以彰显法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完善乡村制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二、国家发布传达了哪些重磅指导文件及会议精神

文件:

吹响了扫黑除恶斗争的号角,扫黑除恶斗争正式启动

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要求黑恶势力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限期自首

制定了这次扫黑除恶斗争的主要司法指导依据

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开展督导工作,促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落到实处

会议:

1.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郭声琨: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2018年2月23日,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

赵克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2018年5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郭声琨:广泛发动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4.2018年6月4日至5日,在陕西省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调研

陈一新:要掀起新一波扫黑除恶强大攻势,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5.2018年6月21日, 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召开

陈一新:以“三个更强”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解决“五大问题”,着力提高“四个力”,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6.2018年6月24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开班

郭声琨: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把查处“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紧密衔接。

陈一新: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促进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

7.2018年8月16日,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陈一新:着力破解地方扫黑除恶“十大问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8.2018年8月2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郭声琨:要把打“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推动对“保护伞”的查处取得更大战果。

9.2018年8月28日,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

赵克志: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对于黑恶势力“保护伞”,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

三、当前地方扫黑除恶中存在哪些问题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8月16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时严肃指出:

1.站位不高: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的专项工作;有的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尤其是“不真打、不愿打、不敢打”的消极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加以破除。

2.部署形式化:有些地方专项斗争“雷声大、雨点小”,一般性部署多、具体推动举措少,重点不聚焦、实效不明显,研究阶段性斗争的特点规律不够,没有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

3.发动群众不充分:有些地方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这与这些地方宣传不够、发动不深、造势不力有直接关系。

4.线索核查质效不高:有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单一,线索核查不深、不透、不实,核查进度迟缓,特别是有价值的线索不多已成为影响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

5.重点案件查处不力:有些地方办案人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水平不高,有的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导致推进缓慢,特别是处置涉黑涉恶财产难度较大,一些黑恶势力虽被打掉了,但其经济基础没有被彻底铲除。

6.执法思想不一致:有些地方基层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存在分歧,影响办案质效。

7.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有些地方涉黑涉恶案件查不深、打不透,触及不到“保护伞”,难以连根拔起,以及个别地方担心“灯下黑”问题被查处以后影响形象和政绩,存在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

8.存在打击“盲区”:有些地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平衡问题突出,有的市县至今未办理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有的行业领域存在监管漏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没有得到查处;有的农村地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欺压群众的问题依然存在。

9.扫黑办作用发挥不到位:当前有些地方扫黑办力量不足、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比较突出。

10.开展督导不力:前期大部分省区市开展了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但还存在督导规格不高、进驻时间短、过程不规范、实效不明显等问题。

为此,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奔赴各地……

四、扫黑除恶“三个更强”“五大问题”“四个力”是什么

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强调,要以“三个更强”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解决“五大问题”,着力提高“四个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1.胸怀全局做到“三个更强”

2.推动解决“五大问题”

3.着力提高“四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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